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纳米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Namib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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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税赋和税率

    政府主要依靠的税种是所得税、增值税和关税。大多数公司所得税35%;一般矿业公司税率25%-50%;钻石公司50%;石油天然气公司42%。个人所得税10万纳元以下按19%-40%的累进税计征,超过10万元按照40%征收。非常驻居民预缴红利税10%。专利、版权收入税率10.5%。固定资产转让税收按免税、或1-8%计征。印花税每1000元缴纳2至2.5元。其他税种还有商品税、奢侈品消费税、市政资产税等。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。2000年纳米比亚政府开征增值税,取代了销售税和销售税附加,一般税率15%,奢侈品30%。关税一般为有7档税率:零关税、5%、10%、15%、20%、25%和30%,按照商品类别征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