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纳米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Namib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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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管理规章制度

    纳米比亚是世界海关组织成员,遵循其统一规定和要求。1998年纳米比亚颁布了《关税和货物税法》,其财政部下属的海关总署负责海关监管,其总部下设行政管理处、电脑统计处和法律及技术服务处。管理处负责人事管理、内部监管和税收征管。统计处负责海关数据自动系统管理。服务处负责海关立法、国际协作、调查缉私、海关分类、估价、审计和具体技术性监管。
    海关总署在全国各地建立了31个分支机构,具体负责各地海关监管。海关监管内容非常广泛,包括货物的出入关、过境、运输、仓储、处置、关税征免、退偿、审核、关税信用证、海关稽查、抽验、罚没、缉私、海关注册、及颁照等。主要港口还有海关注册颁照的数十家通关代理公司,协助海关监管和提供缴税、运输、仓储、保险、金融等服务,海关的监管水平因人员的素质和技术设备落后还不高,有的措施还不到位,有时人为因素影响较大。